文/Wayne
十二年國教似乎不像其他社運議題,受到對熱衷追求社會公義的大學生/高中生們關注。儘管在我高中快畢業的時候,有一群高中生發起反十二年國教運動,但似乎後來也不了了之。教育真正的對象在制度強推之下被噤了聲,似乎華人地區的教育,怎麼樣也擺脫不了「我這樣是對你好,以後你就懂了」這句話。
現階段的十二年國教,根據教育部的實施計劃,其目標是為了達到「不同種族、階級、社經條件的孩子,皆能獲得均等的教育」,而計劃乃是透過所謂的「免試入學」、「特色招生」兩大入學方式來達成。乍看之下,十二年國教立意是好的,但細讀十二年國教的制度,卻發現它反而將入學的檢定,拉長成一場需要多方經營的「長跑」。
例如「超額比序」,這是項篩選學生該就讀哪一所學校的排序方法,全台劃分為15區,由各區制定其區內高中之入學標準。以基北區的超額比序為例,此比序以「志願順序」、「多元學習表現」、「會考」加總共90分,來評比學生的入學順序。而其中,「多元學習表現」分為「均衡學習」與「服務學習」兩大部分。我認為「服務學習」(志工服務)的評比尤其不妥,它將屬於「價值觀」(助人、利他)的項目予以評分。我們必須了解到評分的危險性——例如為了要爭取更高的分數,志工服務是否會僅成為表面工夫?而參與志工服務多寡的評比,亦是否忽略了本身即是弱勢的學生,並沒有多餘的時間或機會去實踐,反而讓不平等的情況被放大?至於在「多元學習表現」上,則採計了體育(體適能)、藝能科、競賽或資格檢定等。體適能列入評比標準到底符不符合公平原則?倘若體適能真如教育部宣稱學生僅需「達到門檻」,那麼,設立此項評比標準的意義何在?另外,藝能科、競賽、檢定等評比標準,造成社經地位較高的家庭,能在平時透過才藝補習、家教等額外的教育輔助,比起社經地位較低的家庭,相對付出更多學習資源在孩子身上。如此一來,這樣「長跑」式的檢定,是否也無形造成了社經背景低的孩子,只因為他們擁有較少的資源,於是機會被縮限了?
另一方面,因十二年國教「特色招生」的政策,許多明星高中紛紛設立「特色班級」,小額招收的名額,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競爭壓力與更艱辛的評比。至於技職體系,更在免試入學後幾乎斷了雙腿。我想引述15期《不上大學報》中〈企業的大學〉一文所述:「高中到大學的教育是非必要的保障,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想要/有必要追求更高深的知識。」我們必須承認,技職體系的目的在於職業的預備訓練,也是給予希望能取得謀生技能的學生最合適的管道。但在台灣重文憑的社會價值下,有多少學生會在擁有免試普通高中可讀的情況、以及家長的權威下,有勇氣去選擇技職體系?
我認為的十二年國教的弊端大抵如上述。這項政策究竟是因為為了兌現選舉支票才匆忙上路,還是真正為了學生的受教權益?目前十二年國教的政策,依舊脫離不了舊時代的評分思考。我認為考不考試只是議題的一部分,倒是議題中「多元學習表現」將價值觀及學習資源視作可以評比的方式相當可議。它不僅無法達到國教的目標「均等教育」與「培養公民素養」,反而可能造成家長挹注孩子學習資源的惡性競爭,以及忽略了弱勢學生在課外參與不足的部分,本身就會擴大不平等的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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